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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公約

2024-06-07 13:26 吉林市公安局

一、平臺倡導行為

1)我們呼吁建立平等友愛的網絡社區,尊重網絡社區內的其他用戶;關愛未成年人群體,關照老年人群體,尊重性別平等;不攻擊、謾罵、侮辱、誹謗、歧視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遞溫暖和諧的社區氛圍;

2)我們鼓勵原創、優質的內容。建議減少拼接網絡圖片、粗劣特效、無實質性的內容;創作畫風清晰、完整度高和觀賞性強的作品;

3)我們提倡記錄美好生活,表達真實的自己;建議真人出鏡或講解,避免虛假做作、賣慘博人眼球的偽紀實行為;避免故意夸大、營造虛假人設;

4)我們建議網絡用戶重視文字的正確使用,避免出現錯別字、拼音首字母縮寫,自覺遵守語言文字規范;

5)我們倡導尊重勞動成果、勤儉節約、合理飲食,避免炫耀超高消費、反對餐飲浪費;

6)請敬畏生命,反對捕殺、盜采珍稀野生動植物,拒絕養殖和食用野生動植物;關愛動物,不虐待、獵殺、交易活體動物;

7)我們建議網絡用戶提高網絡安全防范意識,對網絡交友誘導賭博、貸款、返利、中獎、網絡兼職點贊員等網絡詐騙行為提高警惕,如有異??呻S時向網絡平臺舉報;

8)我們鼓勵用戶發布經過科學論證的內容,不造謠、不傳謠;我們鼓勵經濟、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專業人士通過平臺認證發布權威真實的信息,分享行業知識,促進行業繁榮。

二、平臺不歡迎以下行為

1)借助社會負面事件、敏感事件進行商業營銷宣傳;

2)發布易引發人身安全風險的內容:展示/實施危險行為,具有安全隱患的危險動作(包括但不限于:危險駕駛、燃燒柳絮、惡意整蠱他人或潛在的危險元素),含有安全隱患的玩具/道具;

3)發布嘩眾取寵、惡意審丑等企圖博眼球的不當行為;

4)發布刻意照搬、模仿他人創意和文案等同質化內容的行為。

三、平臺禁止以下行為

危害國家及社會安全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3)損害國家形象,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違背、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封建迷信、偽科學;

6)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與公共安全;

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

8)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二)開展、傳播違法犯罪行為

1)宣揚暴力、恐怖、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極端主義活動;

2)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及其事跡和精神;

3)傳播淫穢、色情、賭博、毒品、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等行為;

4)群架斗毆、欺凌霸凌等違反治安管理的內容;

5)利用網絡平臺實施詐騙、傳銷、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危及未成年人安全

1)網絡平臺禁止任何下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的行為和內容:

①涉及未成年人色情低俗的內容;

②涉及侵害未成年人身體、財產、人格、隱私的行為;

③涉及未成年人不當行為的內容;

④涉及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價值觀的內容;

⑤涉及對未成年人產生潛在危險的行為;

⑥涉及過度消費未成年人的內容;

⑦其他影響未成年人生命財產安全、健康長大的行為和內容。

2)未成年人在網絡平臺注冊帳號應當得到其監護人的同意,否則監護人可以通過合理方式通知網絡平臺處理相關帳號。

(四)涉及危險行為、易造成人身傷害

1)展現厭世、輕生情緒等悲觀消極內容;

2)展示自殘、自虐、自殺行為,突出聚焦傷痕、傷疤、傷口等;

3)傳播血腥暴力驚悚的游戲、圖片、視頻等引人不適的內容。

(五)違背誠信與真實性

1)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合法權益;

2)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商號、商標和標識;

3)散播虛假、謠言等不實、誤導性信息。

(六)傳播不良價值觀

1)傳播軟色情、低俗或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內容,展示庸俗、媚俗、低級趣味、粗俗文化;

2)宣揚畸形的婚戀觀,傳播、開展情感操控課程;傳播低俗婚鬧等落后糟粕思想;

3)發布涉及地域、民族、種族、針對某一群體(殘障人士等)惡搞、歧視類內容;

4)展示各類喪葬過程、喪葬場景,利用逝者炒作、博熱度、蹭流量等賣慘內容;

5)宣揚炫富、拜金主義,歪曲的利益觀、金錢觀,追崇奢靡腐朽的不良生活觀念;

6)不尊重他人隱私,傳播未經當事人允許的偷拍;

7)其他違反公序良俗、傳播社會不文明現象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