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住建部官網發布《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在資質方面提出:
逐步推進工程審批系統與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查系統數據共享,作為工程企業業績核查的有效手段。
其他方面提出:
持續整治“體外循環”和“隱性審批”問題,嚴禁申報前增加預審、指定機構事先審查、線下預審線上補錄等行為。
不得通過“體外循環”審批、違規暫停審批計時或變通審批時限計算規則等方式“表面”壓減審批時間。
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應用,2023年實現工程審批系統覆蓋全部縣(區),消防設計審驗全部納入工程審批系統。全面實行施工圖數字化審查。
推動實現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實體證照。
推進智能審批。建立完善BIM成果交付和技術審查標準,逐步實現計算機智能輔助審查。推進工程建設圖紙設計、施工、變更、驗收、檔案移交全過程數字化管理,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程“一張圖”管理和協同應用。
深化區域評估,區域評估成果經相關主管部門確認后及時公開,供建設單位免費使用,明確根據區域評估簡化單個項目相應審批手續的具體情形和規則。
依托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明確規劃條件,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優化施工圖聯合審查機制,審查機構出具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報告后,相關審批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